動態拍攝規格(Movie Clips):


畫面大小:越大越解析度越高,相對的檔案也越大,例如 1280x720 優於 848×480  優於 640×480。一般DVD的解析度為 720 x 480,VCD為320 x 240

 

每秒拍攝畫面數量:fps=Frames per second, 畫面數量越多觀看畫面越流暢60fps  優於 30fps 優於 15fp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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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音:

除使用MPEG-4錄影格式的聲音部分使用AAC-LC, 一般數位相機使用都是使用WAVE格式,有些甚至有立體音效,不過有些機種於錄影變焦時會停止錄音,以防止將鏡頭動作的聲音收入。

 

錄影格式:

通常有下列五種選購上以MPEG-4最佳,Motion JPEG較差。

1. Motion JPEG(AVI):影片檔案較大,最常見的數位相機格式。

2. QuickTime Movie (MOV): 同樣畫面的檔案大小會比 Motion JPEG 稍小一些,播放時的流暢度也稍佳,但播放較為麻煩,需使QuickTime 。

3. MPEG-1:這是 SONY 數位相機慣用的動態錄影格式, 其他品牌較為少見。

4. MPEG-4:MPEG-4 錄影最大的優點就是壓縮比雖高卻不太影響錄影品質,錄製的影片副檔名可能是 .AVI 或是 .MP4。惟播放 MPEG-4 需要較高的電腦運算能力, 家中電腦老舊的使用者,撥放時可能會有遲滯的現象。


5.MPEG-4 AVC / H.264影片格式( H.264 MPEG- 4 Part-10 AVC 技術說明 ) ,這是目前最新的錄影格式,影片壓縮更有效率,以4GB SDHC記憶卡計算,足可儲存5小時13分鐘640 x 480解像度每秒30格數位影片,攝錄時間比舊有型號增加百分之三十而畫質卻能夠保持。連SONY HD攝影機使用的AVCHD 規格,也是使用H.264這個這個技術。

播放時也需要較高的電腦運算能力, 家中電腦老舊的使用者,撥放時可能會有遲滯的現象。

 

錄影時間:

以前數位相機可錄製時間通常一般都有限制,例如每段30秒,可參考本網站上相機規格中 [  動態紀錄時間  ],現在數位相機大多已經沒有限制了,只要記憶卡夠快,可直接錄影至卡滿,這樣的機種則錄影時間就只受記憶卡限制,也就是如果你使用越大的記憶卡,可以錄影的時間就越長 。

不過即便沒有以前30秒等限制,不過卻另有別的現在,最常見的是單一檔案 4GB上限,這個是因為FAT32單一檔案不得大於4GB的緣故,如果要突破這個限制,只有改用 NTFS 檔案系統,就是改用 Windows XP、Windows 2000 或 Windows NT 4.0 並採用 NTFS 檔案系統才能解決,不過由於數位相機處理器大多不支援NTFS。

除了少數已攝影機為定位的數位相機具有自動分檔,大多數數位相機錄影到4GB 或其他限制後,皆必須存檔後再錄。

一般的限制如下:

SONY   10分鐘或4GB / 2GB

CANON 60分鐘或4GB

NIKON  2GB

如果主要是想拍攝動態影片,還是建議買攝影機,畢竟動態影片這個功能只是數位相機的附加功能而已,即使錄影效能不錯的數位相機來說,在同步錄音的效果上仍明顯遜於攝影機。

相同的道理,以拍照來說,數位相機還是遠勝過攝影機的附加拍照功能。

 

備註:

FAT32最高支援到2TB,單一檔案不得大於4GB

對於純 Win32 的應用程式而言,存取單一檔案最大上限是就是 4GB,但是對於非 Win32 的應用程式,還是最高只到 2GB。有很多軟體仍然是遵循 FAT16的規格來處理檔案﹙或許是為了相容性的問題﹚,所以當這類軟體遇到超過 2GB 檔案的時候,就會產生問題。所以,有的應用軟體可以處理 2GB 以上的檔案,有的軟體就沒有辦法了。

 發布時間:2008年5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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